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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  题:  取消高价书号促进文化繁荣
内  容:   取消高价书号促进文化繁荣

现在书市走低,除了网络普及的因素外,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书价太高,书价高是出版社增加了书号费(15000元左右),如印1000册,每本书就摊15元,加上印刷和其它费用,作者和读者承受不了,既使很好的作品也难以付印.由于书的成本高,给盗版者有了可乘之机,多年来盗版和黄毒屡禁不止,都是高价书号惹的祸!
   国家早已三令五申"不准备卖书号",可每个出版社照常收费,惠民政令落实不了.为了维护出版社的利益,新闻出版部门制有条例(部分已不适应);各县行政区还设有文化稽查队,发现不是出版社的书没收重罚;不以内容而以有没书号确定"是否"非法出版物;致使有关单位对不是正规出版社出的书不承认和评定;对作品还指定专厂印刷等.这种部门利益的潜规则垄断维护出版社利益,严重制约了图书市场,挫伤了作家的积极性,加大了读者的负担,这是典型的乱收费和腐败行为!
   为了落实国家法令,建议人大立法管理,制止高价书号,作品实行审查备案制(可收合理的管理费),有印刷能力的厂均可印刷,执行入世承诺和国际接轨,降低出书费用,促进文化市场繁荣,从源头上限制盗版,保护知识产权,激励作家有多造精神食粮,满足人们对先进文化的需求,提高国民素质和幸福指数,对治国安邦大有益处.
   不妥之处,请批评指正.
咨询时间:  2007-09-29

答复信息
答复内容:  您好:
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新闻出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“书号”是保证图书出版业发展的重要资源,国家对书号实行统一管理,每年按图书出版社人员数量向出版社核发。按照出版管理规定,书号不准买卖。中宣部、新闻出版总署多次发文明确禁止“买卖书号”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我省历来十分重视书号管理工作,多次下发文件,对书号管理和使用提出明确要求,并组织专项检查,严厉打击“买卖书号”行为,对出现的“买卖书号”违规问题,给予了严肃处理。你所说的“高价书号”问题是坚决不允许的。如果确实存在,一经发现,省局将给予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。
省新闻出版局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,采取有力措施,加大打击力度,确保我省图书出版秩序规范有序,确保图书出版业的健康、繁荣发展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优质的图书。
希望您对出版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祝您身体健康、工作顺利、家庭幸福!


答复单位:  出版管理处(科技与数字出版处)
答复时间:  2007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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